官商之間的惡性競爭,互相搶客,壓價抬價,勾心斗角,愈演愈烈,反映了廣州的外貿(mào)市場,亂象叢生。1702年(康熙四十一年)前后,在四大官商之外,又出現(xiàn)了幾個所謂的“皇商”,號稱有皇太子做靠山,一般不知底細的商人,難免望而生畏。

在那個潮濕而溫暖的春天,英國商人傳得沸沸揚揚:“廣州出現(xiàn)了一個新怪物,名叫皇商,他付給朝廷四萬二千兩銀,獲得對歐洲人貿(mào)易的獨占權,沒有一個中國人敢于干預他,除非他認為有價值,才準加入合伙?!边@個消息,嚇住了許多準備到廣州的洋商。1704年(康熙四十三年)夏天,在澳門??苛撕脦讞l英國船,對到底是去廣州,還是留在澳門交易,猶豫不決。除了擔心皇商外,還有另外一個消息,據(jù)說現(xiàn)任海關監(jiān)督安泰對洋商很不友好,一艘英國商船在黃埔晾了五十多天,也沒開始交易。

英商先派一名代表到廣州,與安泰見面,試探他的態(tài)度。然后,黎安官到了澳門見英國大班,竭力勸英國人到廣州。海關監(jiān)督不久就要換人了,據(jù)說接任者對洋商態(tài)度頗友好。至于皇商,雖然確有其人,但在廣州十分孤立。此人是鹽販子出身,曾因中飽鹽稅,被逐出省外,不久又卷土重來,自恃有皇室撐腰,企圖獨攬對外貿(mào)易。這個人其實既無貨物,也無本錢,玩的是空手套白狼,海關也非常討厭他。

黎安官安慰英商,不必害怕這個皇商,廣州的各大行商已準備聯(lián)合起來,爭取海關監(jiān)督的支持,共同對付此人。黎安官建議,如果還不放心,可以先丈量船只,然后進黃埔港,領取執(zhí)照,做好各種準備工夫,等新監(jiān)督上任后,再正式交易。英商聽從了他的建議,七月下旬,肯特號、伊頓號和斯特雷特姆三條英國船,陸續(xù)從澳門駛入黃埔卸貨,大班則到廣州領取交易執(zhí)照。

十三行史話:廣州商人結成同盟

 

9月9日,三條船都卸完貨了,兩天后,在海關官員、通事陪同下,皇商到商館開包驗貨。這人果然面目可厭,大搖大擺,東瞧西看,隨便用手一指,說這箱貨值多少錢,那箱貨值多少錢,釘嘴鐵舌,言出價定。然而,當英商把準備采購的清單給他時,他卻要英商借錢給他備貨。雖然以前當洋商委托行商采購某些商品,而行商資金不足時,也確有預付貨款的先例,但這是基于過往交易的信用,英國人對這個皇商的底細,毫無了解,怎么肯貿(mào)貿(mào)然借錢呢?

按照常規(guī),商人要把貨物價值的4%,作為規(guī)禮送給監(jiān)督本人。這種陋規(guī),不列入官方的正式則例,屬于孝敬海關監(jiān)督的私賄。但勢焰熏天的皇商,已公開揚言,他只繳納正常關稅,不會多給一個銅板的規(guī)銀,完全視海關若無物。還有一個多月就要卸任的安泰,心急火燎,因為一筆豐厚的規(guī)禮,眼看要見財化水,恨不得一巴掌把這個皇商拍到珠江里去。他要求黎安官、安官、喜官、平官、嚴浦秀等行商,撇開皇商,直接與英國人交易,三天之內(nèi),必須談妥貿(mào)易條件。大家都不敢怠慢。

英國人把伊頓號上的歐洲貨物,全賣給了黎安官一人。各行商也積極為英國船備貨。黎安官叮囑英商,暫時不要公開他們之間的交易,以免皇商從中搗亂。但世上沒有不透風的墻,皇商很快知道實情,勃然大怒,直奔肇慶,向兩廣總督郭世隆告狀。坊間相傳,皇商與郭世隆的兒子過從甚密,承諾把這筆生意的一半分給這位衙內(nèi),以換取他的支持。行商們慌了,為了自救,迅速串聯(lián)起來,向總督反訴,指這個皇商專做無本生意,信用又差,是英夷不肯與之交易,并非我們排斥他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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雙方都攤牌了。郭世隆命令廣州知府朱國寧調查。這個皇商平日過于囂張,省城里沒有人喜歡他。知府領了憲諭,一絲不茍,派員上門徹查皇商的倉庫,發(fā)現(xiàn)里面空空如也,什么貨也沒有,于是如實稟報總督。事實俱在,總督也很難替皇商說話了。10月14日,全體行商去海關見安泰,希望他親自向制臺大人陳情,否則,大家做不成生意,不僅商人吃虧,監(jiān)督本人的利益也會受損。這正是安泰最著急的事。

10月18日,安泰到肇慶與兩廣總督郭世隆見面。行商們忐忑不安地等著他的回音。兩天后安泰回來告訴大家,制臺大人已同意把生意交回給行商去做,但希望大家湊點錢給這位皇商,作為補償損失。大家都松了口氣,就當破財擋災,趕緊湊了五千兩銀子,把他打發(fā)了事。沒過多久,曇花一現(xiàn)的皇商,便從廣州消失了。

成功趕走了皇商,行商們愈發(fā)覺得,聯(lián)合起來是有用的。

1715年(康熙五十四年),廈門發(fā)生了英船安妮號事件。起因是廈門的行商,拖欠英商兩千多兩銀的貨款,賴賬不還,官府包庇行商,把安妮號逐出港口。英國人一氣之下,把一條開往巴達維亞的中國貨船扣下為質,逼中方還錢。廈門水師也不示弱,出動了幾十艘兵船,還帶著一些載滿燃料的小船,擺出圍攻安妮號的架勢。英國人大驚,匆匆斬斷纜繩,逃出大海。這一事件,促使英國東印度公司下令他們的商船,改往廣州進行交易。

十三行史話:廣州商人結成同盟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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茶行會館

英國商船馬爾巴勒號、蘇姍娜號、長桁號,都在安妮號事件的翌年夏天,抵達澳門。但因為發(fā)生了廈門事件,他們沒摸清廣州官府的態(tài)度,全都寄碇氹仔,觀望風色。這引起了葡萄牙人的不滿,他們視澳門為禁臠,不歡迎信奉新教的英國人到來。他們宣稱,如果英國人一意孤行,誓必報復。

英商面臨前狼后虎的局面。東印度公司命令三艘船的大班,放棄一切內(nèi)部爭執(zhí),組成一個管理委員會,協(xié)同進退,共克艱難。公司要求他們在廣州“必須貢獻出最大努力,增進我們?nèi)掖墓餐妗薄9芾砦瘑T會成立后,馬上寫信給廣州的行商,了解情況。

當時廣州行商以林官與安官,實力最厚,控制了大部分與歐洲的貿(mào)易,英國人請他們到氹仔會晤。但安官沒答應,只是復信說,廣州與安妮號事件無關,有司歡迎英國商船,他們可以放心把船開到虎門。英國人仍然舉棋不定,馬爾巴勒號第一大班芬威克(Fenwick)獨自乘小艇到廣州,拜訪林官、安官,當面盤察。

兩位商人都客氣地擺出生果茶品相待,稱廣州不是廈門,制臺大人已保證英商在廣州的安全,在廣州交易,萬無一失。海關監(jiān)督哈爾金也表示無任歡迎,并授予英商前所未有的特權:一、英商大班可以隨時與海關監(jiān)督相見,無需等候;二、英館前張貼許可自由交易的布告,不得騷擾;三、英船可以隨意任免通事、買辦及其他類似的仆役;四、英商大班和船長以懸掛旗幟為號,進入海關時不得阻攔;五、英船可儲存海軍軍需品,不得加以任何課稅;六、海關不得延誤英船需要的出口關單。

在得到種種保證后,英國人終于下決心到廣州。7月31日,馬爾巴勒號、蘇姍娜號在引水人的帶領下,小心翼翼,駛入黃埔港;8月8日,長桁號也入港了。在習習涼風中,所有船只的上帆、縱帆和三角帆,都已落下。海關人員開始登船丈量。

丈量船只也大有講究,從船頭最前的一點,量到船尾最后一點,是一種量法;從前桅量到后桅,也是一種量法。兩者尺寸大不相同,交的錢也大不相同。按哪種方法量,端的看洋商是否“識趣”,若肯納些錢物,沒有什么是辦不到的。丈量完成以后,周圍的洋船鳴放禮炮,船員們爬到桅桿高處,向海關人員揮手歡呼,表達敬意。這時,海關的船只上,也會敲響大鑼,作為回禮。震耳欲聾的炮聲和鑼聲,在天空久久回蕩,仿佛告訴人們,交易正式開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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洋商在廣州并沒有自己的商館,他們是租用本地行商的商館和倉庫。漢密爾頓船長寫道:“到廣州后,粵海關將我和我的下屬以及貨物安置在一間行館中,這間行館屬于他手下的一名商人。里面只有法國人,他們后來也租用了一間商館并可以隨意拜訪我。”(漢密爾頓《新東印度群島旅行記》)

這種情況,至少到康熙朝的最后一年,也沒有改變。1721年(康熙六十年)到達廣州的英國船長喬治·夏沃克(George Shelvocke)記述:“英國商人在廣州沒有固定的商館,只被允許在江邊租賃大商館或者商行,商館帶有貨倉,方便洋商們將貨物寄存于此,直到離開?!保ㄏ奈挚恕督?jīng)南大洋航路環(huán)游世界》)這些商館與倉庫,大部分集中在西城墻外的江滸地區(qū),也就是懷遠驛的南面。商船在黃埔泊岸,完成各項手續(xù)后,便用小型駁船(洋人稱為“官印船”)把貨運到城西的商館區(qū)貯存,等候交易。

英商與林官、安官見面洽談。這個過程令英商甚感不快,因為幾乎沒有討價還價的余地,這兩人包攬了與這三艘英船的全部交易。當初英商拒絕讓皇商壟斷,現(xiàn)在也不愿意讓林官與安官壟斷。但這兩人實力最大,背后的靠山,似乎很牢固,其他行商都不敢與之作對。因此,英國人私下盡管罵罵咧咧,發(fā)泄著對林官與安官的不滿,但還是不得不依靠他們,與其他行商,只能在暗中進行少量的交易。

這三艘船上的貨物,無非是些鉛、毛織品和琥珀之類的商品,總價值不過一萬五千兩,而它們走的時候,裝滿了茶葉、瓷器、白銅、糖、明礬、樟腦、水銀等。長桁號比較小,采購的茶葉多得裝不下,要委托蘇姍娜號幫它運一部分。三船購貨的總價值達到五萬四千兩。為了避免在歸途遇上海盜,造成額外損失,英國人把剩余的錢,留在廣州作投資,或委托行商替他們放貸收息。這成了后來很多洋商仿效的做法。在朝廷“厚往薄來”的政策主導下,巨大的貿(mào)易順差,這時已開始形成了。

1720年(康熙五十九年),又有幾艘英國商船駛往廣州,包括卡納馮號、薩勒姆號、埃塞克斯號、橋水號等,還有一些奧斯坦德和法國的商船,停泊在黃埔港。奧斯坦德公司是屬于神圣羅馬帝國的,懸掛雙頭鷹旗,被廣州人稱為“雙鷹國”。多年來,他們在市場上的競爭,異常激烈。東印度公司要求英商繼續(xù)組織大班管理委員會,共同對付海關與行商,不惜一切代價,把其他國家尤其是奧斯坦德擠出市場。管理委員會覺得,應從打破林官與安官對價格的壟斷入手,才可能擴大貿(mào)易。

7月,南風強盛,薩勒姆號、埃塞克斯號、橋水號先行到達,卡納馮號因為在英吉利海峽遇上風暴,延誤了一個月,8月22日才到廣州。船剛靠岸,就聽到一個消息,林官在這一天去世了。英商憂喜參半,一方面不需要再花心思對付林官了,市場的阻力,無形消解了一半;但另一方面,只剩下安官一個寡頭,也可能更難對付。

英商運來的貨物不多,他們的主要任務是采購,尤其是茶葉,幾乎有多少要多少。廣州市場的茶葉,大部分是從福建運來的,主要品種有武夷茶、白毫茶和產(chǎn)自安徽的瓜片茶、松蘿茶等。清人郭柏蒼的《閩產(chǎn)錄異》寫道:“昔年閩茶運粵,粵之十三行,逐春收貯,次第出洋。以此諸番皆缺,茶價常貴?!钡瓤{馮號來到時,上等茶葉已被搶光了,只能搶次一等的。行商們趁機抬高價格,以次充好,英商為了搶占市場,通通都要。幾個月后,當卡納馮號離開廣州時,船艙被兩千兩百多箱和兩百桶質量一般的茶葉,堆得滿滿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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林官突然去世,人們忽然看到了一個重新洗牌的機會,不少商人摩拳擦掌,要嘗鼎一臠。大行商們認為,如果聽任小商人大量涌入,惡性競爭,勢必玉石俱焚。必須有一套機制,把那些渾水摸魚、不具實力的小商家擋在門外;但同時也要避免再讓一兩個寡頭把持市場。驅逐皇商成功的經(jīng)驗讓他們覺得,聯(lián)合起來的時機到了。于是,經(jīng)過各家協(xié)商,決定結成同盟,共同管理市場,有錢齊齊賺。安官似乎沒有反對結盟。

在林官去世四個月之后——1720年(康熙五十九年)12月25日——還在廣州的洋商們正在過圣誕節(jié),廣州十六家行商,舉行了隆重的結盟儀式。他們在神靈面前,焚香禮拜,宰雞啜血,立下了十三條行規(guī)。行規(guī)的英文文本,收錄在“編年史”中,梁嘉彬把它重譯成中文如下:

一、華夷商民,同屬食毛踐土,應一體仰戴皇仁,誓圖報稱。

二、為使公私利益界劃清楚起見,爰立行規(guī),共相遵守。

三、華夷商民一視同仁,倘夷商得買賤賣貴,則行商必致虧折,且恐發(fā)生魚目混珠之弊,故各行商應與夷商相聚一堂,共同議價,其有單獨行為者應受處罰。

四、他處或他省商人來省與夷商交易時,本行應與之協(xié)訂貨價,俾得賣價公道;有自行訂定貨價或暗中購入貨物者罰。

五、貨價即經(jīng)協(xié)議妥帖之后,貨物應力求道地,有以劣貨欺瞞夷商者應受處罰。

六、為防止私販起見,凡落貨夷船時均須填冊;有故意規(guī)避或手續(xù)不清者應受懲罰。

七、手工業(yè)品如扇、漆器、刺繡、圖畫之類,得由普通商家任意經(jīng)營販賣之。

八、瓷器有待特別鑒定者(按似指古瓷),任何人得自行販賣,但賣者無論贏虧,均須以賣價百分之三十納交本行。

九、綠茶凈量應從實呈報,違者處罰。

十、自夷船卸貨及締訂裝貨合同時,均須先期交款,以后須將余款交清,違者處罰。

十一、夷船欲專擇某商交易時,該商得承受此船貨物之一半,但其他一半須歸本行同仁攤分之;有獨攬全船貨物者處罰。

十二、行商中對于公行負責最重及擔任經(jīng)費最大者,許其在外洋貿(mào)易占一全股,次者占半股,其余則占一股之四分之一。

十三、頭等行,即占一全股者,凡五;二等者五;三等者六;新入公行者,應納銀一千兩作為公共開支經(jīng)費,并列入三等行內(nèi)。

從行規(guī)看,主要是為了防止一家壟斷或多家惡性競爭。大家關注的焦點,還是茶葉,對手工業(yè)品和瓷器等商品,管制并不很嚴。廣州的大部分行商都入盟了,稱為“公行”,沒入盟的,只剩下四五家。梁嘉彬在研究著作中稱贊:“自經(jīng)此項盟約后,行商有一公平嚴密之組織,商人彼此間不至再互相排擠而使外人獨享其利,亦不使行商肆行欺詐而使外人獨受其害。此種公平邁進之精神,誠可欽佩!”

(圖文無關)

十三行史話:廣州商人結成同盟